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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利官网发布时间:2013-09-0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素质教育改革总体方案(试行)》(粤商院党〔2010〕19号)要求,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导师遴选
1.请各学院按照《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粤商院党〔2010〕19号附件四)任职条件要求,遴选符合资格的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
2.请各学院于9月11日前分别向教务处通识教育管理科、三水校区教学办报送《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专业导师工作登记表》各1份(附件),如有中途更换导师的,需及时将新的导师名单报送至教务处通识教育管理科和三水校区教学办备案(三水教学办联系人:陈育坤,电话:0757-87828203)。
3. 请各学院收齐首次担任本科生专业导师的教师照片和简介(电子版),并于9月18日前统一交到教务处通识教育管理科(电子邮箱gdccge@163.com)。教师照片请以图片格式保存,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并写明教师姓名和指导班级;简介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研究方向、研究成果、讲授课程等,150-200字。教师照片和简介将上传到“三水校区素质教育专题网站”。
  二、导师工作开展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生导师工作,督促导师认真履行《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积极前往三水校区开展学生指导工作。
2. 2013级新生专业导师要在新生教育期间与学生见面,全面掌握所带班级情况,帮助新生初步了解所学专业相关情况,进一步提升专业的认知度,尽快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
3. 各学院的导师工作室(包括专业导师和课程导师)设在三水校区厚德楼(行政办公楼)三楼,钥匙放在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内。若导师需在教室指导学生,可向三水校区教学办申请教室(联系人:李骏,电话:0757-87828220)。
4.各学院可于开学初在教务处通识教育管理科领取《广东财经大学专业导师工作记录册》,导师要详细记录每一次指导学生的相关情况,并于每学年结束前将该工作记录册交回所在学院,作为专业导师学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将记录册收齐并存档备查。
5.请公共外语教学部和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参照课堂教学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课程导师进行管理。
6.请各学院通知学生积极参加大学英语和数学课程的辅导答疑(具体时间详见课表或登录三水校区素质教育专题网站查看)。
  三、导师工作考核与评优
  导师所在单位要加强指导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时掌握导师指导工作情况,并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和评优将结合实施方案规定,在学年结束前另文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导师工作登记表(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通识教育管理科栏内下载)

 教务处
 2013年9月5日